1.小型挖掘機轉移到施工現場,用平板拖車運輸。
2.小型挖掘機地面松軟時,應墊上枕木或墊塊。沼澤地區必須作為路基處理或先更換專用履帶板。
3.未經爆破,不得開挖5級以上巖石或凍土。
4.用小型挖掘機挖掘時,除松散土壤外,其工作面不應超過該機器性能規定的最大挖掘高度和深度。小型挖掘機工作時,履帶應與工作面邊緣保持至少1~1.5m的安全距離。
5.啟動前,檢查工作設備、行走機構、各部門安全防護設備、液壓傳動部件和電氣設備等。并在啟動前確認它們完全完好無損。
6.作業區內不應有行人和障礙物。挖掘前,發出提示,試著挖幾次。確認正常后,即可開始操作。
7.如遇較大的實心石或障礙物,必須鏟除后才能進行挖掘。不要用鏟斗壓碎石塊、凍土或用單側斗齒用力啃咬。
8.開挖懸崖時應采取保護措施。工作面上不得留下松散的巨石。如果有坍塌的危險,應立即處理或把小型挖掘機疏散到安全的地方。
9.工作時,必須等機身停止后再挖。鏟斗不得提升或下降過猛,下降時不得撞擊車架或履帶。
10.裝載時,鏟斗應盡可能降低,不要碰撞汽車的任何部分。在汽車停止或鏟斗必須跳過駕駛室且駕駛員沒有離開之前,不要裝載汽車。